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以及《北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北华校字[2017]47号)等文件精神,形成本单位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主任(由党政负责人组成“双责任人”):
刘笑、王立波
(二)副主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教学科研副院长组成):
崔立伟、桑海风、张丽春
(三)委员(人员组成如下):
1.研究生导师代表:
郭丽、刘君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代表:
潘宏丽
3.行政管理人员代表:
肖梓屾
4.研究生代表:
钟本、宫勋皓
二、评审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比程序
(一)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和《北华大学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二)导师审核推荐:导师对研究生填报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导师推荐表》。
(三)材料上交: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过期视为放弃。
(四)学院初评: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评审排序和相关业绩)通过学院公示板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说明
(一)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评比重点及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具体各项得分值参照附表。
(二)研究生导师应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对研究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因审查不严导致信息有错误或成果不真实等,将按相关文件或管理规定等追究导师责任。
(三)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须是以北华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符合北华大学学术成果鉴定的相关规定,成果统计时间须符合学校的规定,原则上稿件录用通知不作为国家奖学金的评奖依据。
(四)学生的佐证材料:请按如下顺序提交(如没有按顺序提交材料,发生信息错、漏等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2.论文复印件(期刊封皮、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所在页),每页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本人发明授权专利复印件(附查询或检索报告);
4.参与科研课题开题的申报书(有公章,否则无效)及结题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5.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6.学术期刊论文网上查询或检索报告截图(附查询或检索报告网页链接)(加盖学院公章)。
(五)本次奖学金评定采取盲审方法,即学生提供的成绩单、论文、竞赛证书等佐证材料均需隐去学生、导师的姓名以及其他能够反应学生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六)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北华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0月8日
附表:
业绩分数计算表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得分 |
学习成绩平均90分及以上 |
2 |
1区SCI期刊论文 SSC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100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4 |
2区SC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49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2 |
3区SCI期刊论文 CSSC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24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1 |
4区SC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11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5 |
EI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9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4 |
重要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6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3 |
核心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4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2 |
教育类核心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9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4 |
省级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1 |
导师第一作者 学生第二作者 |
0.1 |
出版国家级专著 |
第一作者 |
100 |
第二作者 |
40 |
出版省级专著 |
第一作者 |
20 |
第二作者 |
5 |
申请一项专利 并获得授权 |
导师外第一申请人 |
10 |
导师外第二、第三申请人 |
1/0.5 |
参加学术活动、科研活动及学科竞赛等获奖 (国家级,省级获奖第二名分值为第一名分值的80%,第三名为第一名分值的60%,第四名为第一名分值的40%,第五名为第一名分值的20%,第六名及以后为第一名分值的10%;市厅、校级获奖仅限第一名,院级获奖仅限第一名) |
国家级一等奖 |
5 |
国家级二等奖 |
4.5 |
国家级三等奖 |
4 |
省部级一等奖 |
3.5 |
省部级二等奖 |
3 |
省部级三等奖 |
2.5 |
市厅、校级一等奖 |
2 |
市厅、校级二等奖 |
1.5 |
市厅、校级三等奖 |
1 |
市厅、校级其他奖项 |
0.5 |
院级一等奖 |
1.5 |
院级二等奖 |
1 |
院级三等奖 |
0.5 |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
一等奖1-6名 |
100/40/20/10/5/3 |
二等奖1-6名 |
50/20/10/5/3/1 |
三等奖1-6名 |
30/10/5/3/2/0.5 |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
一等奖1-6名 |
30/10/5/3/2/0.5 |
二等奖1-6名 |
10/5/3/2/0.5/0.3 |
三等奖1-6名 |
5/3/2/0.5/0.3/0.1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重点1-8名 |
100/40/20/10/5/3/2/1 |
一般1-8名 |
50/20/10/5/3/1/0.8/0.5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重点1-6名 |
30/10/5/3/2/0.5 |
一般1-6名 |
10/5/3/2/0.5/0.3 |
市级科研项目 |
重点1-6名 |
8/3/2/1/0.3/0.2 |
一般1-6名 |
5/2/1/0.8/0.2/0.1 |
研究生创新创业 训练项目 |
重点1-2名 |
5/0.5 |
一般1-2名 |
2/0.2 |
补充:
1. 论文业绩只限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其他作者不加分,SCI分区按照中科院SCI分区计算。
2. 若论文只接收,未发表,则得分降一大档。
3.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4分、海报展示1分;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2分、海报展示0.5分。
4. 具体竞赛名称以《北华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赛事活动一览表》为准,如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经学生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准。
5. 竞赛特等奖分提一档。
6. 美赛竞赛不参与评分。